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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检项目
所属分类 理化指标
序号 食品类别名称 指标要求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
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
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   8.4~30.0   mg/100kJ
备注:1、此项目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。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表3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,其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本标准(5.3和表3)之外的其他物质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   35.1~125.5   mg/100kcal
备注:1、此项目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。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表3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,其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本标准(5.3和表3)之外的其他物质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   8.4~30.0   mg/100kJ
备注:1、此项目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。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表3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,其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本标准(5.3和表3)之外的其他物质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   35.1~125.5   mg/100kcal
备注:1、此项目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。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表3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,其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本标准(5.3和表3)之外的其他物质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   8.4~30.0   mg/100kJ
备注:1、此项目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。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表3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,其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本标准(5.3和表3)之外的其他物质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   35.1~125.5   mg/100kcal
备注:1、此项目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。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表3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,其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本标准(5.3和表3)之外的其他物质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   8.4~30.0   mg/100kJ
备注:1、此项目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。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表3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,其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本标准(5.3和表3)之外的其他物质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   35.1~125.5   mg/100kcal
备注:1、此项目为可选择的营养成分。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添加或标签中标示含有表3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,其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如果在产品中添加除本标准(5.3和表3)之外的其他物质,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GB 10769
GB 5009.87
2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
粉状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   6~24   mg/100kJ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
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能量、营养成分及含量应以本标准规定的必需成分为基础,但可以根据患有特殊紊乱、疾病或医疗状况婴儿的特殊营养需求,按照附录A 列出的产品类别及主要技术要求进行适当调整,以满足上述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。
粉状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   25~100   mg/100kcal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
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能量、营养成分及含量应以本标准规定的必需成分为基础,但可以根据患有特殊紊乱、疾病或医疗状况婴儿的特殊营养需求,按照附录A 列出的产品类别及主要技术要求进行适当调整,以满足上述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。
液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   6~24   mg/100kJ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
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能量、营养成分及含量应以本标准规定的必需成分为基础,但可以根据患有特殊紊乱、疾病或医疗状况婴儿的特殊营养需求,按照附录A 列出的产品类别及主要技术要求进行适当调整,以满足上述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。
液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   25~100   mg/100kcal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
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能量、营养成分及含量应以本标准规定的必需成分为基础,但可以根据患有特殊紊乱、疾病或医疗状况婴儿的特殊营养需求,按照附录A 列出的产品类别及主要技术要求进行适当调整,以满足上述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。
GB 25596
GB 5009.87
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
全营养配方食品(适用于1-10岁人群)   8.3~46.2   mg/100kJ
全营养配方食品(适用于1-10岁人群)   34.7~193.5   mg/100kcal
全营养配方食品(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)   ≥9.6   mg/100kJ
全营养配方食品(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)   ≥40.0   mg/100kcal
GB 29922
GB 5009.87
4 婴儿配方食品
乳基粉状婴儿配方食品   6~24   mg/100 kJ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其中最大值24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。
乳基粉状婴儿配方食品   25~100   mg/100 kcal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其中最大值100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。
乳基液态婴儿配方食品   6~24   mg/100 kJ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其中最大值24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。
乳基液态婴儿配方食品   25~100   mg/100 kcal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其中最大值100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。
豆基液态婴儿配方食品   6~24   mg/100 kJ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其中最大值24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。
豆基液态婴儿配方食品   25~100   mg/100 kcal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其中最大值100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。
豆基粉状婴儿配方食品   25~100   mg/100 kcal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其中最大值100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。
豆基粉状婴儿配方食品   6~24   mg/100 kJ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其中最大值24仅适用于乳基婴儿配方食品。
GB 10765
GB 5009.87
5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
粉状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   ≥8.3   mg/100kJ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
粉状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   ≥34.7   mg/100 kcal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
液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   ≥8.3   mg/100kJ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
液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   ≥34.7   mg/100 kcal
备注:此项目为必需成分。
GB 10767
GB 5009.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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